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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化妆品安全“两个责任”落实, 把监督抽检作为化妆品监管的重要执法手段之一,对抽检数据结果进行分析研判,找准化妆品安全隐患,压实化妆品安全“两个责任”,有效防范化妆品安全风险,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、用得安心。截至目前,全面完成染发类、防晒类、儿童类、美白祛斑类等10大类33批次化妆品抽检工作,经检验发现不合格化妆品1批次,已启动核查处置工作。
严格抽样措施。该局按照随机选取抽样对象(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)的工作要求,实行“阳光抽样”,保障被抽检市场经营主体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、公平公正;把群众举报反映的美容机构列为重点抽检对象。
严格抽样程序。按照各分局提供的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名单,随机抽取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,当日确定抽检品类和批次,由化妆品科、市局纪检组、分局共同进行化妆品抽检。
严格抽样监管。采取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,防范化妆品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;通过监督抽检结果、核查处置情况公开,倒逼化妆品经营者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。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由市局化妆品科和辖区监管人员共同完成,抽检的同时,市局化妆品科和辖区监管人员对被抽样主体进行现场检查,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购货时是否索取供货者资质、购货票据、该批次化妆品出厂检验报告书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、是否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,发现违法违规行为,立即依法处置,同时进行化妆品法律法规宣贯。(供稿: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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